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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融资公司融资区别是什么?地方政府债务形成的主要原因是什么?

2022年10月7日  邯郸风险代理律师   http://www.yfsfxdlls.com/

 宋,青岛债务诉讼律师,现执业于河北中大同律师事务所,法律功底扎实,执业经验丰富,秉承着“专心、专注、专业”的理念,承办每一项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所办理的案件获得当事人的高度肯定。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项目融资公司融资区别是什么?

如今市场经济的竞争十分激烈,因此每一个企业都需要通过融资的手段来保证企业自身的发展,从而在激烈的竞争中不被淘汰。融资主要是企业采用一些手段来筹集资金建设自身的项目,可分为公司融资和项目融资。那项目融资公司融资区别是什么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公司融资概念

公司融资,又称企业融资,是指由现有企业筹集资金并完成项目投资建设的组织形式。在这种组织结构安排下,不组建新的项目法人,项目由现有企业发起,现有企业进行投资决策,承担投资风险,也承担决策。现有企业除投人权益资金外,还以其自身信用为项目筹集债务资金,并承担项目负债融资的债务风险。整个现有企业的现金流量和资产都可用于偿还债务,并承担相应的担保。公司融资组织结构下的投资项目,既可以是利用原有资产的改扩建项目,也可以是新建项目。

二、项目融资概念

项目融资是指为建设和经营项目设立新的项目法人——项目公司,由项目公司完成项目的投资建设和经营还贷。其基本特点是,项目的投资决策由项目发起人作出,项目发起人发起组建项目公司;项目公司财务独立,以项目自身的盈利能力来偿还债务,并以自身的资产承担债务担保。债权人仅对项目本身的资产和盈利能力具有追索权,而对项目发起人没有追索权。在这种融资结构安排下,项目能否还贷仅仅取决于项目是否有可靠充足的财务效益,因此又称“现金流量融资”。同时,这种融资组织形式下,债务和股本的结构安排是否合理,直接影响项目的现金流量及项目的还本付息风险,因此又称为“结构式融资”。项目融资组织形式下的投资项目,一般是新建项目,但也可以是将现有企业的一部分资产剥离出去,并在此基础上组建新的项目法人的改扩建项目。的投资项目,一般是新建项目,但也可以是将现有企业的一部分资产剥离出去,并在此基础上组建新的项目法人的改扩建项目。

三、区别

项目融资和公司融资的主要区别在于项目融资仅以项目自身的现金流量和资产偿还债务资金和提供担保,以项目本身为基础设立新的财务独立的项目公司,而公司融资不设立新的项目法人,项目与原有企业的资产联为一体,债务资金的偿还可以整个企业的信用为基础。但实际上,纯粹的项目融资和纯粹的公司融资都极少存在。公司融资通常也要考虑项目自身的盈利能力和清偿能力,项目融资也通常要寻求项目以外的债务担保。两种融资方式往往相互交叉,又不断创新,演绎出各种不同的融资组织形式。如作为项目融资重要方式的BOT融资方式,就演绎出几十种具体的组织方式。咨询工程师在具体项目的策划中,必须根据项目的具体特点及融资环境的具体情况,选择适合项目特点的融资组织方式。

融资风险是指融资活动存在的各种风险。项目和企业的融资中常常存在资金成本变动、融资结构不合理而造成财务困难等各种风险。融资风险有可能使投资者、项目业主、债权人等各方蒙受损失。在融资方案分析中,应对各融资方案的融资风险进行识别、评价和比较,并对最终推荐的融资方案提出风险防范措施。

资金到位风险

一个融资方案在实施过程中,经常存在不能按期取得足够资金,即资金不能及时到位的风险。融资方案分析中要分析是否存在这种风险,有没有办法规避风险,有没有补救措施,以保证项目及时取得必要的资金。

利率风险

在负债融资中,利率水平根据金融市场情况而变动。因此,融资方案中若采用了浮动利率的计息方式,应进行利率风险分析,主要分析目前利率的水平、未来利率的走势判断等。当境外浮动利率贷款融资占的比例较大时,应该把利率上升某一幅度作为变动因素,对现金流量和债务清偿进行敏感性分析,以说明利率变化的风险程度。融资风险分析应该提出防范利率风险的建议,以利于融资方案的决策以及项目的风险管理。

汇率风险

汇率风险是指外币汇率变化而引起的项目风险。项目建设时借用外汇债务进口设备,项目投产后再偿还外汇债务时,如果偿还时人民币汇率下跌,对于以国内销售为主的项目造成的偿还外汇债务的难度增加,就会产生汇率风险。项目的融资中如果存在外汇借款,就应对人民币的汇率走势、所借外汇币种的汇率走势进行判断,并进行外汇平衡分析。如果外汇平衡的缺口较大,就应该把人民币贬值某一幅度作为变动因素,对现金流量和债务清偿进行敏感性分析,以说明汇率变化的风险程度,提出防范汇率风险的建议,以利于融资方案的决策以及项目的风险管理。

债权保证条件分析

债权人为了保障其权益,需要有一些能够保证债权受偿的措施,以便到期能收回本息。债权保证是债务人及第三方对债权人提供履行债务的特殊保证。分析债务资金时,应对债务人及有关第三方提出的债权保证提出方案,并加以分析优化。债权保证的形式,主要有借款人保证、抵押、质押、担保等

同时在资金到位风险,利率风险,汇率风险等要综合分析,无论是哪一种融资方式,都会存在一定的风险,要及时的解决才会让公司发展的更好,再融资之后获得新的生命力。

地方政府债务形成的主要原因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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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实生活中,地方政府可能在某个时间段,由于一些原因,造成财政支出大于财政收入的情况,成为一定意义上的债务人。因此,想要解决这些问题,就一定要了解清楚产生这种情况的原因。对此,收集了一些资料,下面将为大家进行分析,地方政府债务形成的主要原因是什么

地方政府债务形成的主要原因

政府性债务的形成,既有政策性挂账和国有企业改制等历史沉淀的原因,也有国家政策变化和统筹监管缺乏等无法回避的现实原因。除此,具体分析其形成原因主要有三:

一、国有土地产权不明晰和土地收益分配体系不合理的双重制度性缺陷是地方政府有底气凭借土地财政主动举债的首要因素。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明确了国有土地所有权只能由中央政府即国务院代表行使,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不是国有土地所有权代表,无权擅自处置国有土地,只能依法根据国务院的授权处置国有土地。

事实上,中央代表的规定仅仅停留在产权宣示阶段,国有土地地方化似乎成为常规,地方政府在没有明确的法律授权情况下一直代理行使着土地所有权,而中央政府在土地所有权上的地位被相对弱化。与此对应,土地收益分配体系也就呈不合理状态,土地收益分配主体严重错位,与土地相关的大量事权与财权被瓜分,地方政府享有大量土地所有权收益。

产权制度的模糊,势必使地方政府从实现自身利益最大化出发用够用足土地政策。金融机构也正是看重了地方政府背后的国有土地收入才争相为政府融资平台公司慷慨解囊的。

此外,各地在划拨土地使用权的使用上也是做足了文章,未办理出让手续的划拨用地既保持着划拨性质的权利和义务,却又享有出让性质的土地价格水平,或在补交出让金后也可以进入土地市场,混淆了有偿土地使用权与划拨土地使用权的界限。“两权”模糊不清,也为地方政府的土地财政提供了有利的外部条件。

二、地方政府财权与事权 不匹配和建设项目配套与可支配财力不合拍的双重矛盾是地方政府被动举债的根源因素。

我国财政体制在分税制改革之后,财权大幅上提,而事权大量下沉,财权与事权划分的不对称导致支出层层下放,特别是本应由上一级政府通过转移支付承担的义务教育和公共卫生等刚性服务不断下移。

一方面是地方政府的收入能力与日益增加的支出表现出极大的不适应,另一方面中央政府投资项目却大多需要可支配财力,本就拮据的地方政府在资金上予以配套,双重压力下便触发了地方政府的被动举债行为。

三、城市化发展的地方政府主导模式和地方政府投融资体制的局限性是地方政府双重背景下变相举债的深层次因素。

政府主导式城市化发展模式一个显著的特点是许多应有市场进行投入发展的领域完全由政府来主导,另一个特点是现行政府考核机制中重政绩考核轻债务考核、重资金投入轻效益评价的倾向普遍存在。

地方政府过多的职能需要相应的资金来支撑,而大量的建设资金需求完全依靠地方财力是不现实的,因而多渠道融资举债势必成为“全能政府”的重要举措。在政府性债务与政府业绩评价以及领导者的升迁联系不紧密、且政府性债务期限远远超过当届领导班子任期的情况下,地方政府较多关注城市发展而轻视政府性债务的规模与风险防范,往往具有很强的投融资冲动。

但是,在现有的法制环境及投融资体制下,地方政府缺乏必要的直接融资渠道,而外部的融资环境却相对宽松,政府只得通过变相融资模式进行举债。因此,利用专设地方融资平台公司、土地财政和打捆贷款的融资模式成为首选。

大家可以了解到地方政府债务形成的原因主要包括以上三点。我们知道,地方政府债务的形成不是一夕之间就造成的,肯定会有一个积累沉淀的过程。在很大程度上,政策的变化以及政府统筹管理的缺失,都会对政府的财政问题产生一定的影响。


文章来源: 邯郸风险代理律师
律师: 杨福生 [青岛]
河北中大同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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