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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在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时应当注意的事项有哪些?法院执行没有欠条如何追讨欠款?债务纠纷案

2022年9月28日  邯郸风险代理律师   http://www.yfsfxdlls.com/

  杨福生律师,邯郸风险代理律师,现执业于河北中大同律师事务所,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秉承诚信、谨慎、勤勉、高效的执业理念,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利益。name律师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来,恪尽职守,为当事人提供快捷、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为法制建设尽了绵薄之力;在办案中不畏权贵、据理力争、维权护法,受到当事人和法院的高度认可和评价。

人民法院在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时应当注意的事项有哪些?法院执行


  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查封、扣押财产的价值应当与被执行人履行债务的价值相当,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发现超标的额查封、扣押、冻结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被执行人的申请或者依职权,及时解除对超标的额部分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但该财产为不可分物且被执行人无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或者其他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除外。


  对有产权证照的动产或不动产的查封,应当向有关管理机关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其不得办理查封财产的转移过户手续,同时可以责令被执行人将有关财产权证照交人民法院保管。必要时也可以采取加贴封条或张贴公告的方法查封。


  既未向有关管理机关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也未采取加贴封条或张贴公告的办法查封的,不得对抗其他人民法院的查封。




没有欠条如何追讨欠款?债务纠纷案

  没有欠条如何追讨欠款


  因为一时疏忽,把钱借给了以前的一个同学,却没有签借条,只知道对方的手机号码,对方却总是回避接听电话,请问这样的情况下我怎么样才能用法律手段追回欠款.


  律师解答:


  不能找债务人补写借条的,可当面或电话问话,取得债务人承认借款的录音证据


  相关法律知识:


  债务纠纷的解决方式很多,如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等。但是债务纠纷中一些债权人常常为了不伤和气,协商阶段的时间拖得太长,从而坐失了很多收回欠款的良机。那么如何保护债务纠纷中的债权呢


  申请支付令是收回欠款的有效途径之一。根据我国第189条: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的。


  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的。


  申请书应当写明请求给付金钱或者有价证券的数量和所根据的事实、证据。


  债权人命令债务人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15日内清偿债务、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债务人在15日内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的,人民法院即可根据债权人的申请强制执行。


  可见,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以收回欠款的最大好处就是时间短、见效快。当然若债务方在法定时间内向人民法院提出了书面异议,则必须通过诉讼程序处理。这就可以很好的保护债务纠纷中的债权。




文章来源: 邯郸风险代理律师
律师: 杨福生 [青岛]
河北中大同律师事务所
电话:13903302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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