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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对赌博之债的规定
2016年11月22日
邯郸风险代理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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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法律规定,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为了非法活动而借款,其借贷关系不予保护。因此,因赌博所产生的接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借款人可选择不还钱。
相关法律依据可参考:
《民法通则》第九十条,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十一条,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为了进行非法活动而借款的,其借贷关系不予保护。对双方的违法借贷行为,可按照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三款及《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试行))第163条、164条的规定予以制裁。
文章来源:
邯郸风险代理律师
律师:
杨福生
[青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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