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原知名主持人方宏进与妻子闹上法庭,打起离婚官司。在一审判决后,双方均提出上诉。昨天,北京市一中院正式受理双方的上诉请求。这意味着此案进入二审程序。
2010年底,方宏进的妻子于红伟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2011年12月,海淀法院复兴法庭一审判决,准予双方离婚,两人婚姻期间的夫妻共同财产暂不分割,女儿由母亲于红伟抚养。宣判后,双方不服,均表示上诉。
据了解,法院根据于红伟提交的“包养小三”的证据,认定方宏进在婚姻中存有过错行为。所欠的200万元债务属于个人债务,不是夫妻共同债务,全部由方宏进承担。女儿判由于红伟抚养,方宏进每月支付抚养费1800元,直至女儿年满十八周岁。法院表示,夫妻共同财产可以另案起诉分割。
昨天下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