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风险代理律师
法律咨询:
13903302038
首页
律师介绍
专长领域
债务诉讼
债务法规
债务风险
债务文书
法律咨询
联系我们
您当前位置:
首页
›
律师文集
›
管理转让
律师文集
债务诉讼
债务法规
债务风险
债务文书
债权权利
债务追讨
债务知识
清偿举证
管理转让
坏账呆账
债权知识
经典案例
债务动态
文章列表
深圳市债权转让通知书
2018年3月21日
邯郸风险代理律师
http://www.yfsfxdlls.com/
深圳市
你(公司)于 年 月 拖欠 款合计人民币 元,本债权人已将全部债权转让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七十九条,第八十条规定,现正式向你通知:自即日起, 依法取代本债权人取得该债权的一切收益,依法取代本债权人向你主张权利,追收款项。
特此通知!
权利人:
年 月 日
文章来源:
邯郸风险代理律师
律师:
杨福生
[青岛]
河北中大同律师事务所
律师个人站
手机网站
电话:13903302038
转载请注明出处 本文链接:
http://www.yfsfxdlls.com/art/view.asp?id=909527084289
[复制链接]
您可能对以下文章也会感兴趣
1.债务转让协议怎么写 债务转让协议不通过本人同意能生效吗
2.债权债务转让协议要怎么写 债务转让协议的签订该注意哪些内容
3.软件著作权转让应如何转?公司法发起人三年内股份是不能转让的吗?
4.起诉后判决前原告转让债权的规定是什么 抵押车债权转让合同怎么签订生效
5.股权转让变更实际控制人的认定 国有改制产权转让的方式
联系方式
咨询热线:13903302038
律师微信平台
QQ在线交流
站内导航
关于我们
专长领域
律师文集
相册影集
案件委托
人才招聘
法律咨询
联系我们
友情链接
快速咨询
请输入咨询内容
All Right Reserved Copyright@2024 版权所有
邯郸风险代理律师
法律咨询热线:13903302038 网站支持:大律师网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