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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债权转让通知书

2018年3月21日  邯郸风险代理律师   http://www.yfsfxdlls.com/
 
  深圳市
  你(公司)于 年 月 拖欠 款合计人民币 元,本债权人已将全部债权转让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七十九条,第八十条规定,现正式向你通知:自即日起, 依法取代本债权人取得该债权的一切收益,依法取代本债权人向你主张权利,追收款项。
  特此通知!
  权利人:
  年 月 日

文章来源: 邯郸风险代理律师
律师: 杨福生 [青岛]
河北中大同律师事务所
电话:13903302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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