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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票理由书
2018年5月15日
邯郸风险代理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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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票理由书
票据的持票人委托银行办理票款托收,或者向代理付款银行提示付款时,如果付款人或者代理付款银行拒绝付款的,可以要求付款银行(商业承兑汇票付款人的开户银行、支票出票人的开户银行)或代理付款银行出具退票理由书,并记明退票理由。
退票理由书可以证明持票人已行使其权利而未获结果,具有替代拒绝证明的作用。持票人拥有退票理由书的,不必再请求作成拒绝证明。
文章来源:
邯郸风险代理律师
律师:
杨福生
[青岛]
河北中大同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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