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风险代理律师
法律咨询: 13903302038
您当前位置: 首页 律师文集 债务诉讼
文章列表

保证期间与诉讼时效和除斥期间的联系

2018年1月12日  邯郸风险代理律师   http://www.yfsfxdlls.com/
  保证期间与诉讼时效和除斥期间的联系
  与诉讼时效
  保证期间与诉讼时效的主要区别是:1、保证期间首先是约定期间,其法定期间为任意性规定,在没有约定时适用。诉讼时效为强制性的法定期间。2、保证期间是请求权消灭期间,即其届满之后债权人对保证人的从债权(保证债权)消灭;诉讼时效是胜诉权消灭期间,其届满后实体权利并未消灭(有债务而无责任)。这些差别决定了该期间根本不是诉讼时效。
  两者主要的相同或者近似之处是:1、适用的对象都是请求权。2、都是可变期间。担保法第25条第2款规定的“债权人已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期间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表明,保证期间属于可以中断的期间。(3)起算时间有相同之处。诉讼时效 “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算”,是对所有请求权的诉讼时效起算点的概括。具体到合同关系的诉讼时效而言,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必然是合同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时,而此时也恰恰是保证期间的起算点。
  与除斥期间
  保证期间与除斥期间的区别主要是:1、适用对象不同,即保证期间适用于请求权,除斥期间适用于形成权。2、保证期间为可变期间,即存在着中断问题,除斥期间为不变期间。
  两者的相同或者近似之处主要是:1、两者都是权利消灭期间。2、在特定情况下两者都可以是约定期间。
  两者的不同决定了保证期间不是除斥期间,而其具有相同或者近似之处,特别是同属权利消灭期间,又使人将保证期间误认为除斥期间。


文章来源: 邯郸风险代理律师
律师: 杨福生 [青岛]
河北中大同律师事务所
电话:13903302038


您可能对以下文章也会感兴趣
  • 1.债务中时效中断怎么解决 一般债务纠纷诉讼时效是多久
  • 2.到法院起诉欠款的流程 债务人向债权人诉讼时效中止
  • 3.公司债务诉讼的起诉程序是怎样的 赌博债务如何打官司
  • 4.人民法院在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时应当注意的事项有哪些?法院执行没有欠条如何追讨欠款?债务纠纷案
  • 5.一般债务纠纷诉讼时效是多少天 借款人的配偶可以作为共同被告吗
  • 联系方式
    咨询热线:13903302038
    律师微信平台
    快速咨询
    All Right Reserved Copyright@2024 版权所有 邯郸风险代理律师
    法律咨询热线:13903302038 网站支持:大律师网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