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风险代理律师
法律咨询: 13903302038
您当前位置: 首页 律师文集 债务法规
文章列表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强国债期货交易风险控制的紧急通知

2018年6月27日  邯郸风险代理律师   http://www.yfsfxdlls.com/
发布部门: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布文号: 证监发字[1995]23号
各国债期货交易场所: 
  近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国债期货交易出现异常情况,为防止事态的急剧恶化,上海证券交易所将采取“一停二清三规范”的措施。为防止采取以上措施后大量投机资金涌入其他国债期货交易场所,对其他场所的国债期货交易产生巨大冲击,各国债期货交易场所务必立即采取以下对策:1、把国债期货交易保证金比率逐步提高到10%;2、降低国债期货涨跌停板幅度;3、减少国债期货最大持仓限额;4、密切注视持仓大户的交易情况;5、严格执行每日结算制度、强制平仓制度;6、严惩违规操纵市场价格者。 
  各国债期货交易场所要及早采取措施,严格控制风险,防患于未然,坚决防止恶性事态的发生,发现异常情况,立即向中国证监会汇报。 
 
 
 
 
 
 
  
  
  


文章来源: 邯郸风险代理律师
律师: 杨福生 [青岛]
河北中大同律师事务所
电话:13903302038


您可能对以下文章也会感兴趣
  • 1.关于国内外汇担保履约及对外担保、外债登记有关问题的复函
  •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开办单位欠付企业的注册资金应用以承担企业债务的函
  • 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强国债期货交易风险控制的紧急通知
  • 4.北京市财政局转发财政部《关于财政部门办理国债券兑付工作几个具体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 5.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办公室关于对案外人未协助法院冻结债权应如何处理问题的复函
  • 联系方式
    咨询热线:13903302038
    律师微信平台
    快速咨询
    All Right Reserved Copyright@2024 版权所有 邯郸风险代理律师
    法律咨询热线:13903302038 网站支持:大律师网 网站地图